• 关于推选第七届中国商业优秀创业企业家的通知
    • 信息来源:中国商业企协发布时间:2015-07-28

    • 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商企协[2008]11


      关于推选第七届中国商业优秀创业
      企业家的通知
       
      各位副会长、执行理事、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中心城市商业、粮食、供销社企业管理协会、商会、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今年举行第七届中国商业优秀创业企业家表彰活动。有关推荐和遴选候选人工作已完成,并已将候选人情况登在中国商业企协网上。请您上网查阅候选人情况,参照候选人基本条件,认真审核后,进行投票推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具有创业经历。在一个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10年左右(含任副职时间)。
      (二)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曾主持或参与领导企业建立、兼并、重组、转机建制、结构调整等重大活动,在企业的改革和管理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企业的经营实效和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
         (三)具有突出的创业实绩。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特别是总资产、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
          (四)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五)廉洁自律,勇于奉献,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二、中国商业优秀创业企业家产生办法
         (一)产生中国商业优秀创业企业家的办法主要采用通讯投票选举形式进行。
         (二)选举人范围为中国商业企协副会长、执行理事、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心城市商业、粮食、供销社企协、商会、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
         (三)中国商业企协办公室收集汇总选举结果并报请领导办公会审定。
         (四)对选举、审定的中国商业优秀创业企业家,将在今年5月份全国商业企业家活动日大会上进行表彰。
         三、投票须知
         (一)第七届中国商业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情况介绍,请查询“中国商业企协网”。
         网址:www.accem.org.cn
         (二)每位选举人请从候选人中选出您认为事迹突出的企业家,最多可选40人,超过40人的,选票作废。
         (三)请将您认为事迹突出的企业家在《候选人名单》中的“推荐意见”栏打“√”即可。请您务必在《候选人名单》上签名,否则选票作废。
         (四)本次推选活动截止日期为410日。请您将推选结果《候选人名单》于410日以前邮寄、传真或以邮件形式发至中国商业企协办公室。
         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邮编:100801,联系人:马健伟,电话:(01066095626(兼传真)、66095416Email:zhongshangqixie@sina.com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