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心城市商业、粮食、供销社企业管理协会、商会、行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建立规范有序、诚实守信、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和谐商业企业”评选活动,对各地开展和谐企业评选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企业进行表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和谐商业企业评选活动深入开展。该活动是国务院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后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二)全国和谐商业评选活动组委会
主 任: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会长 何济海
副主任: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 秦鲁隼
委 员: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 刘育才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副主席 王洪泽
(三)全国和谐商业评选活动专家委员会
主 任: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 刘育才
副主任: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部长 王晓华
委 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司长 许德范
国务院研究室司长 王敏
商务部副司长 吴国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廖英敏
浙江工商大学MBA学院院长 郑勇军
北京市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会长 孟卫东
上海市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会长 贺涛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行业协会、产业工会可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工作要求
各地行业协会和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创建和谐企业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按创建和谐企业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认真研究,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企业。按照《全国和谐商业企业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上报。
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上报材料,认真对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经过考察、公示等程序,表彰命名60家“全国和谐商业企业”。
请将候选企业推荐表和业绩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1份,和有关照片于 2014年6月1日前寄至中国商业企协办公室。电子版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E-mail:zhongshangqixie@163.com,网址:www.accem.org.cn。
三、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企协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联 系 人:刘秋蓉、宫娜
联系电话:(010)66095416、66095626(兼传真)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通讯地址:北京复外大街10号
邮 编:100865
联 系 人:王晓华、王顺平
联系电话:(010)68591316 传真:(010)68011601
E-mail:ypzh@acftu.org
附件:1、全国和谐商业企业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
2、全国和谐商业企业推荐表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二○ 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