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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和谐商业企业命名活动通知
- 信息来源: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发布时间: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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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心城市商业、粮食、供销社企业管理协会、商会、行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动建立规范有序、诚实守信、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开展“第五届全国和谐商业企业”命名活动,对各地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企业进行命名表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和谐商业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推动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提高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树立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二)全国和谐商业创建活动组委会
主 任: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何济海
副主任: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王晓峰
委 员: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刘育才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副主席王洪泽
(三)全国和谐商业创建活动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刘育才
副主任委员: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部长王晓华
委 员: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王敏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副司长吴国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
浙江工商大学MBA学院院长郑勇军
北京市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谢叙生
上海市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志刚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行业协会、工会可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工作要求
各地行业协会和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创建和谐企业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按创建和谐企业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认真研究,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企业。按照《全国和谐商业企业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填写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请将候选企业推荐表和业绩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1份,和有关照片于2013年5月30日前寄至中国商业企协办公室。电子版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E-mail:zhongshangqixie@163.com,网址:www.accem.org.cn。
四、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企协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联 系 人:刘秋蓉
联系电话:(010)66095626(兼传真)、13810208760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通讯地址:北京复外大街10号
邮 编:100865
联 系 人:杨百兆
联系电话:(010)68591313;传真:68011601
E-mail:ypzh@acftu.org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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