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监会透露外资持股中资行20%上限维持不变
    • 信息来源:新京报发布时间:2008-06-27
    •   银监会起草的《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基本结束。而对于此前社会质疑是否取消了外资持股中资行上限,黄毅称外资持股中资行上限仍坚持20%未变。
        今年327日,银监会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征求《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530日。据介绍,在法定征求意见时间内,银监会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100多条意见和建议,目前正作研究并改进相关条文。其中议论最多的是关于外资控股中资银行的比例问题、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取得中资银行控制权相关规定的条款。
        征求意见稿中因提到了对中资行控股股东25%以上的资格认定,被外界解读为是银监会为外资全面控股中资银行扫清道路。
        银监会表示,制定办法的目的是规范银行控股股东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和责任,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和内部交易风险,防止控股股东将被控股银行作为融资平台从事高风险业务。
        黄毅说,正式发布的办法不涉及外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的比例限制问题,仅对商业银行控股股东的权利和责任作出规范,不涉及任何银行业开放政策的调整。有关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20%的比例限制没有任何变化。
        “在面对此前建行股份贱卖的话题,这个时机发布这样的政策信号也显得很有深意,谁也不会愿意担上对外过度开放的责任。”一位银行业人士评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