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推动RCEP成员国高水平履约 深入推进RCEP机制建设与合作
    •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发布时间:2023-06-02
    •       商务部网站6月2日消息,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以RCEP对所有签署国全面生效为契机,商务部将继续做好高质量实施RCEP各项工作,引导地方、行业和企业深入对接RCEP机遇,充分享受协定政策红利,进一步发挥协定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一是持续指导地方、行业、企业实施和利用好协定。指导地方落实好《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把握RCEP渐进开放过程,逐步全面发挥协定的经济效应。进一步加强RCEP专题培训,在前两年已举办13期培训基础上,聚焦石化、机电、轻纺、汽车等具体产业深入开展RCEP稳链固链专题培训。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更加精细化、更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企业充分理解、用好协定政策红利。

        二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协定实施经验复制推广。在前期优化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功能基础上,持续为企业提供RCEP政策咨询和答疑服务。鼓励支持地方因地制宜、以多种形式服务企业,提供自贸协定实施相关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定期跟踪评估协定实施中的问题,梳理总结各地在对接RCEP、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合作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地的利用RCEP经典案例,不断提升协定利用率和利用水平。

        三是推动成员国高水平履约,深入推进RCEP机制建设与合作。与各成员一道,持续推动RCEP关税减让承诺、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承诺落实到位,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规则义务充分履行。推动定期召开RCEP部长级会议、联合委员会等机制性会议,监督推动协定高质量实施,支持成立RCEP秘书机构,加强RCEP经济技术合作。积极推动成员间产品和服务标准规制的协调对接,务实推进地区合格评定互认合作,为RCEP高质量实施创造更好条件,带动地方和企业更加充分融入RCEP大市场,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记者 王舒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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