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统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信息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时间:2016-05-31
    •       2016年,国家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各项重点任务,健全制度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平台渠道,加强数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围绕加强统计行政管理与服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涉外调查审批事项公开。
            全力配合国务院审改办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取消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等事项的基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跨省(区、市)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跨省(区、市)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服务指南、审批公告、服务规范、投诉举报渠道,并提供相关申请表下载文本。进一步简化涉外调查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建立跨省(区、市)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实现测试、受理、咨询、反馈和监督等审批过程网上流转。(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司)
            (二)进一步推进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
            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网上办事流程,及时维护、更新管理平台。通过官方网站“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栏目,发布月度和年度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公告。按月分部门更新统计调查项目目录,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牵头单位:统计设计管理司)
            (三)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公开透明。
            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事项、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事项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制定并严格执行《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形成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和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及时公示抽查结果。积极推动将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司)
            (四)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不断推进统计部门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信息。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在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对文字说明部分作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标准、预算安排说明和预算执行报告内容的公开力度。不断推进所属预算单位财务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财务司)
            (五)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着力统一和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内容,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牵头单位:办公室)
            二、围绕扩大政务开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和民生举措,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等提出的有关统计工作重要事项,积极公开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公开统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统计规范性文件。继续推进“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逐步公开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在官方微博微信设立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负责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司、统计设计管理司、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住户调查办公室、统计资料管理中心)
            (二)按进度公开统计数据。
            做好常规统计数据发布,年初及时公布《2016年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并严格执行。制作“近期发布预告”,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当期统计数据发布情况。精心组织2015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2016年各季度新闻发布会,6月份后按月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结合统计生产实际,进一步增加社会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在发布数据的同时主动配发详细的统计方法制度、指标解释等“产品说明书”,及时公布数据修订和口径调整等变动情况。(牵头单位: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三)主动做好数据解读。
            通过官方网站“最新发布与解读”栏目,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配发解读文章,详细分析数据波动原因及经济运行新特征。制作图文解读产品,充分利用第5代超文本置标语言(H5)技术,更生动地反映统计数据,更通俗地解读经济形势。拓展官方微信“统计微讯”中统计数据和解读的查询功能,及时为用户答疑释惑。加强统计专家库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数据作用。适时组织媒体通气会,解答经济热点问题。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的“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数据等,形成多层次、多角度、协调配合、持续有效的统计数据解读氛围。(牵头单位: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在数据发布前后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采取发布新闻通稿、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按程序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正确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牵头单位: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五)开发多元化统计产品。
            强化统计资料开发,创新开展统计科普,让统计知识看得到、听得懂、易理解。进一步运用图解、动画、漫画、视频、歌曲、H5、图片等各种当前广为流行的多媒体产品形式。积极尝试适合手机用户使用、便于手机浏览的产品,打造形式、内容多元化的统计科普及宣传产品。(牵头单位: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六)精心组织统计公开活动。
            组织办好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结合媒体、公众等社会需求和统计重点工作,邀请媒体和公众走进统计工作一线,主动展示统计改革创新发展进程,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媒体通气会,组织开展媒体基层行等活动,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趋势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报道、发布工作,让媒体更加客观地走进统计、了解统计、宣传统计。继续认真做好“两会”咨询服务,为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高效便捷、翔实规范的统计服务。(牵头单位: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三、围绕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官方网站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官方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数据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设统计重点工作相关栏目。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检索、排序等功能,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及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不断升级完善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的功能和内容,提升数据发布库的丰富性、便捷性及智能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负责单位:统计资料管理中心、办公室、政策法规司、统计设计管理司、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人事司、财务司)
            (二)加强公众咨询热线电话和“统计咨询”栏目等建设。
            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解疑释惑。不断完善公众咨询热线电话功能,及时更新非工作时间电话自助语音服务“统计数据查询”方面信息,进一步提升电话咨询服务能力。强化对“统计咨询”栏目信息的安全保护,完善相关功能,及时作出回复。补充更新“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加快统计联网直报呼叫知识库的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联网直报呼叫中心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服务作用。(牵头单位:统计资料管理中心、数据管理中心)
            (三)加强中国统计资料馆建设。
            不断丰富馆藏资源,优化服务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图书、统计数据、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等全方位的阅览、查询和咨询服务。大力推进国家统计局网上资料馆建设,逐步推进对外开放使用。(牵头单位:统计资料管理中心)
            (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
            进一步做好“掌上数据库”、“搜数”、“数据中国”等移动客户端,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的运营维护工作,结合统计用户需求,不断丰富栏目和内容,增强用户便捷体验。在微信平台上线“中国统计”H5应用、“数据发布库”H5应用、“数据地图”手机端H5应用等产品,拓展统计数据和解读的在线查询功能,为手机用户全方位提供统计信息公开服务。(牵头单位: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四、围绕提供优质服务,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修订公开指南中有关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网上在线申请功能,畅通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提高答复工作质量。(负责单位:统计资料管理中心、办公室、政策法规司)
            五、围绕强化能力建设,健全机制管好队伍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修订《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健全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补充、调整和更新相关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修订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统计数据公开和服务管理办法,规范统计数据的发布管理。建立官方微博微信互动机制,搭建线上互动平台,倾听民声、问计于民。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负责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人事司、统计资料管理中心)
            (二)提高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水平。
            充分发挥国家统计局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坚持领导小组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成员单位分工协作,会商解决有关问题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